尊敬的政府领导们: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购房合同,现列举电厂路华强城市广场开发商存在以下不合规定的行为:
1、华强天颂项目――华强城市广场三期项目,售楼时宣传册虚假宣传,说拥有“居家的全部功能”,并且按照西区地标建筑――“公寓”的名义销售,维权的时候却说这栋楼的定位是“办公”;但结果确是走廊过道狭窄,廊道墙面低档,连政府盖的公租房都比不上。
2、每层楼的公共走道墙壁根本没贴瓷砖(华强一期二期的合同与三期天颂的相关条款一模一样,都贴有瓷砖);
3、华强在不出示给业主竣工备案表,未完全具备交房标准的状况下,未让业主看房,就强制收房逼交全年物业费,请政府核实房管部门核实;
4、华强一直没有给业主开具任何购房发票;政府部门工商税务核实
5、交房流程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业主交房必须先交一年的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不让验房;
6、强制交房(寄给业主的交房通知书上说,集中交房期限届满后,不论业主是否办理交付手续,均视为已交付)。
我们全体业主誓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和不法开发商的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斗争到底。
我们全体业主呼吁政府工商,税务,房管,建委等等部门调查华强城市广场相关不法问题,严厉惩戒不法房产商,还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呼吁政府责成开发商将偷工减料的大白墙换上应该有的瓷砖廊道!
全体华强业主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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