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所购买的由河南宏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中牟县广惠街与牟山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中牟县捷安庄园二期(又名蓝山溪语)楼盘遇到以下问题,特向您反映,盼答复!
第一个问题:蓝山溪语2019年5月交房(原来说的是2018年年底),2017年8月签合同的同时要求业主交物业费,而且物业费收取2.8元/平方米,远远高于市场价格。要求蓝山溪语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收取物业费。
第二个问题: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屋尚未交付)强迫业主交物业费,要求至少交一年物业费,且不交物业费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他们的房子要到2019年5月才交房,这种未交房先交物业费的情况整个郑州地区都没有先例,这种霸王条款是违规行为。要求蓝山溪语待交房后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收取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