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位于龙湖镇双湖大道与文昌路的威龙尚品二期购房合同定于2018年12月30日交房,开发商无故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交房,且拒不赔偿,把责任推诿给政府治理大气污染。今天是2019年6月30日,小区内绿化没有、道路没有、大门没有、单元门更没有,楼前甚至土都未填,就这样还是工地、还是泥泞土路的小区,开发商就打电话通知我们业主让领钥匙先装修,称正式交房时间待定,并把责任又推诿给政府治理环保,且拒不赔偿。请问领导,如此没有信用,没有社会担当的开发商,难道就没人能管吗?再次请求领导明查,还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