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华路办事处裴大户寨边家口,2012年湿地公园建设,征收本村土地政府进行赔偿,经多次和村上干部沟通进行公布账目,目前扔没有消息,村民严重质疑。1,赔偿的标准是什么,2,同样的藕池,补偿的标准不一样,有人几百,几千,几万,有的甚至几十万,请问标准是什么。3本村的赔偿款,为什么没有政府直接拨款,而是几个干部,还有几个村民往下配发,请问他们有什么权利和资格配发,这是明显的违纪问题。村民的要求是必须把账弄清还大家一个公道。请问这样的干部,有什么用,没有问题,为什么公布,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到底。如果没有解决那么我们将一级一级反应,直到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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