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6年在新郑龙湖翰林华府小区买了一个82平米的2房,碰到了一些问题:
1.开发商对外宣传的有暖气,还收了2800元的暖气初装费,开的有收据,但是盖章是盖的物业公司的章,不过听说国家明令禁止收暖气出装费了,而且现在交房了还不是买房时开发商说的集中供暖,是在小区里面原来规划网球场的地方建了一个烧天然气的锅炉房,请问开发商收的2800合理么?是否可以退回?
2.买房时网签合同上粘贴的户型图和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户型图一致,但是交房时发现主卧没有了飘窗,变成普通窗户了,户型图上明显规划的有飘窗,对此开发商说户型图粘贴错了,不存在违约,让随便告去,这一点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
对于碰见无赖开发商我实在无语,希望有人能管管这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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