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20年1月14日在高新区万科城交了两万定金,约定2月25日交首付款签订房合同,因为疫情,过了约定时间万科城也没有通知准业主缓办手续,这期间万科城又降价了百分之三,我们交过定金没有交首付的这部分人要求享受新的优惠政策被开发商拒绝,被拒绝后我们打万科客服投诉电话,告知可以退房,但是定金不退,我们认为万科城这样对我们不公平,也不合理,因为认购协议第十条,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均可取消认购协议,并且开发商退还定金和产生的利息,现在万科城已经以不可抗力因素对今年交房的业主发出了可能延期交房的通知,那我们现在也属于不可抗力,因为疫情,家庭收入大幅度减少,买房也是很困难的事情,另外我们订购的13号楼在开盘时候是三个百分点的优惠,过了几天也降价了,是四个点的优惠,前期三个点优惠的业主也按照四个点优惠重新计价的,既然有先例,所以恳请房管局给我们做主,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督促开发商做出选择,如果能给我们按新的优惠政策就不退房了,如果不能,我们要求退定金,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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