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0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意发布不规范的普法宣传标语 反而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9-21 10:18: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司法局

处理时间

2020-11-26 10:27

随意发布不规范的普法宣传标语 反而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

荥阳市司法局:

中原西路(楚庄到蔡寨)北侧发现一条普法宣传标语,“贯彻治超条例,XXX”,标语字体非常大,长度有几十米,看到“治超条例”我不知道到底是哪部法规?通过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检索,输入“治超条例”未能搜索到任何信息。通过百度进行检索,费尽周折终于找到《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并没有制定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这种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标语本应规范准确,行政执法机关随意发布不规范的普法宣传标语,不能取得任何宣传实效,反而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

荥阳市司法局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查明此类普法标语的具体责任部门(可能是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和责任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应当修正为“严格执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2、责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荥阳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0-11-13 10:01:21 |只看该作者
首先对网民朋友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
关于“随意发布不规范的普法宣传标语,反而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的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5月17日印发并实施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综合执法机构、荥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普法责任主体,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突出普法重点,积极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推进全面普法,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充分结合普法各项重大专项督察,及时向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上报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的形成。
感谢网友对荥阳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0-11-13 10:1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2 20:3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