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河南爱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在2019年1月份经过领导同意垫资1053元购买工作所需物资,并在物资到后,根据公司规定提交发票、收据、物品入库单等资料。随后于2019年3月份因领导让进行临时调岗,协商不一致后离职。但是垫资的1053元一直没有转入本人账户。之后一直与王XX总经理进行沟通,但一直在进行推诿,直至今日也没有进行解决。
而且,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一直从事的是幼小衔接的全托业务,但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中并没有教育培训、开班的类型。之前任职的校区一直进行幼小衔接培训业务至2020年7月8月。本人于2020年6月联系了金水区教体局主管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人员反应超范围经营的情况,也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事件的回复。
另外,直属于河南爱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河南建业青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三路建业青蓝安亲幸福儿童发展中心也存在超范围经营,经营范围上明确写明不含办班培训,却依然在从事幼小衔接和特长培训业务。
最后,想问一下,是因为河南建业集团在河南在郑州的影响力太大了么?能够得到一个正常的结果么?
图片第一张是2019年的工资转账,明确转入账户和资金项目,之后是跟王xx总经理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持续了很长的联系沟通,剩下的记录太多了放不下,但我认为这些足够证明在我任职期间垫资领导是知晓并且承诺要进行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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