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门: 以下道路存在大量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1、陇海西路索河大桥西口,向西约四百米,几名男子将机动车长期停放在人行道上,手中高举广告牌向过往车辆挥舞示意,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2、塔山南路万山湖大桥以南约400-500米处,有若干名违法行为人将机动车长期停放在人行道上,有人将大量家具摆放在道路上销售,有人占据道路销售牛肉干。 3、塔山南路(中原西路以南、马寨以北),存在大量占据道路销售各种商品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