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百合花园小区开发商为郑州新泰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是康桥悦生活。我于2016年8月购买房屋,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是双气社区,小区也是按照双气社区去建设的,2017年1月交房,17年18年19年冬天都供暖了,其中19年冬天供暖效果极其不好,17年18年供暖还可以,现在20年供暖期马上到了,开发商要求小区供暖户数必须达到450户,前三年也未曾达到过,而且供暖费用也上调了(前三年按照0.19元X套内面积X120天,今年按照0.19元X建筑面积X120天收费),导致愿意供暖户数200户左右且按照上调价格缴费,现在开发商以供暖户数不足450户为由拒绝供暖。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商业欺诈?物业在业主的要求下,虽然组织了几次商谈会,但是所说所做都是为了敷衍了事,明显的不作为,现在我们的诉求就是这个冬天可以正常使用暖气,希望政府预以重视,让我们老百姓的冬天不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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