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荥阳分中心: 近日群众收到一个荥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通知,2020年度荥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互联网+养老认证”开始了,请大家相互转发。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在家认证,也可以找年轻的亲戚朋友帮忙认证,如果出现认证不成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协助认证。认证通过后待遇正常领取。(认证时间: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月31日)(一)认证对象:荥阳市户籍已年满60周岁,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二)认证方法1.支付宝线上认证 进入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点击社保→点击社保卡服务主页→点击养老待遇认证→到生存认证服务平台界面,点击本人认证适合机主本人,点击他人认证机主可以帮助家人或其他人进行认证→按照提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手机号并进行一系列操作,直至出现认证成功界面即算完成。2.微信线上认证 进入微信→找到我→点击支付→点击城市服务→点击社保→点击郑州市社保查询→点击养老待遇认证到生存认证服务平台界面,点击本人认证适合机主本人,点击他人认证机主可以帮助家人或其他人进行认证→按照提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手机号并进行一系列操作,直至出现认证成功界面即算完成。 该通知没有署名的制定机关,可能是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荥阳分中心。该通知违反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构成了“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行为。 一、2018年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2018年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部署要求,切实改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实行“寓认证于无形”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全面取消领取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提升社保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水平的客观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取消领取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重要意义,以此倒逼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化运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尚未部署开展集中认证的地区,不再开展集中认证;已部署开展集中认证的地区要立即停止并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工作平稳衔接。要把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认证机构、每一名工作人员,做到全覆盖。部里将对仍开展集中认证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各地要于6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和途径 2018年10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的程序如下: 省、市人社部门做好本级信息比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整理信息比对结果,形成三类名单(具备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名单、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名单、待核实人员名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将待核实人员名单按居住地进行分类,下发至居住地基层服务组织进行信息核实。 《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规定的多种途径: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拓宽资格认证途径,充分发挥省级资格认证系统和当地资格认证系统有效作用,高效利用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和“异地资格认证系统”,不断提升资格认证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目前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资格认证:(一)信息比对认证。省中心将定期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公安、民政、司法、卫健、交通、旅游等部门的人口管理、殡葬、服刑、就医、乘坐飞机高铁的实名验证场景等外部共享信息,与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筛查,核实和确认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定期发布与其他部门的数据比对结果,供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下载使用。(二)手机APP自助认证。利用“河南社保”、“掌上12333”、“豫事办”等手机APP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其中“掌上12333”手机APP认证结果反馈至人社部“异地资格认证系统”,其他手机APP认证结果更新至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中。(三)互联网自助认证。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至“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其中“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结果反馈至人社部“异地资格认证系统”,其他网站认证结果更新至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中。(四)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各级社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金融服务机构、社区街道办等机构的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认证结果更新至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中。(五)经办柜台认证。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自愿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协办员办公处,通过经办柜台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对于无法完成指纹和人脸识别认证的,经办人员要严格审核参保人员个人身份信息,留存图片或视频等佐证资料,并上传至省级资格认证系统。(六)上门服务认证。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通过自助方式认证的省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居住地保经办机构将信息下发至基层服务组织,由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先通过手机APP或生物认证终端设备认证,无法通过生物技术认证的,要保留图片或视频等佐证资料,并上传至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七)异地居住认证。对在省外或境外异地居住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引导其通过自助认证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对无法完成自助认证的人员,省外居住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通知》有关内容,利用“异地资格认证系统”发送协助认证通知,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完成认证并将结果上传至“异地资格认证系统”;境外居住的,要按照《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和《通知》有关内容完成资格认证。(八)当地自行认证。当地已具有认证途径并自行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的社保经办机构,在确保认证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继续按照当地认证途径开展工作。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利用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最新认证结果,按照《经办规程》有关规定,做好社保待遇的停发、暂停和恢复发放工作。(一)采集生物特征信息。参保人员在享受社保待遇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预先采集指纹和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凡未采集生物特征信息的,暂不发放社保待遇。首次采集生物特征信息,应在享受社保待遇之前两年内进行。(二)部级认证结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从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和“异地资格认证系统”中下载本地外部数据比对结果和自助认证结果,作为停发、暂停和恢复发放的依据;也可将部级认证结果导入到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中,用于我省社保业务系统实现批量暂停、恢复发放功能。在导入数据过程中要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严格管理,确保导入数据信息准确,杜绝人为风险发生。(三)省级认证结果。我省社保业务系统具有批量暂停、恢复发放功能,通过业务系统的“暂停发放定期待遇(批量)、恢复发放定期待遇(批量)”功能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保存结果,系统将自动从下个月暂停或恢复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运行半年后,系统将自动进行上述操作。(四)当地认证结果。使用当地认证途径进行认证工作的社保经办机构,要根据认证结果在业务系统中做好社保待遇的停发、暂停和恢复发放工作;也可将当地认证结果导入到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中,用于我省社保业务系统实现批量暂停、恢复发放功能。导入要求与导入部级认证结果相同。(五)疑似人员处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下载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定期发布的疑似死亡人员数据,除了做好暂停发放外,要按照《经办规程》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认证核实,做好停发、恢复发放待遇以及数据上传更新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与整改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荥阳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设定统一的认证开始时间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新增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确认享受待遇的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加上设置的认证周期。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再设定统一的认证开始时间。 荥阳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仍然规定统一的认证时间: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月31日,违反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再设定统一的认证开始时间”的要求。 (二)严重缩减河南省定的八种认证方式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明确设定了信息比对认证、手机APP自助认证、互联网自助认证、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经办柜台认证、上门服务认证、异地居住认证、当地自行认证等八种认证方式,荥阳市却只宣传手机支付宝、微信APP自助认证、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协助认证方式,拒绝宣传和采用信息比对认证、“河南社保”、“掌上12333”、“豫事办”等手机APP自助认证、互联网自助认证、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经办柜台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协办员)、上门服务认证、异地居住认证、当地自行认证。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荥阳分中心应当立即纠正错误,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要持续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文件政策,熟练掌握各种认证途径的操作程序,增强服务能力。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保障网络畅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使领取社保待遇人员了解政策、懂得操作,真正享受到信息比对和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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