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镇康桥溪月小区是2015年交房入住的小区,小区设置有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首先说明地上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业主的公共土地,物业公司除了正常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外,又对需要停车的业主每月征收40多元钱的停车费,属于重复收费。而且物业公司只是在小区大门口悬挂了收费声明,并未与小区业主协商并通过小区业主的同意,属于擅自强制乱收费。另外说明未在物业缴纳停车费的车辆(如外来车辆),单次停车2小时以上的5元/天,小区土地属于全体业主该部分停车费收入是否属于物业公司或者是否用于抵扣了全体业主的物业费也从未进行过公示。
因为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困难。建议物业管理部门深入调查此事,建议将停车制度改为每户业主可登记1辆车免费停放。单次收费正常执行,但要用于小区设备改善基金或抵扣全体业主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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