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郑州市交运集团的一个家属院里,既:陇海北一街客运公司家属院,该家属院是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交运集团在政府给与的补贴情况下于2020年对本小区实施了一户一表电力改造,2020年10月份电改完成,该集团员工牛超军胁迫住户向他交给电改费,如果不交就断电,我迫于无奈向交运集团员工交了2075元电改费。随后向市发改委问询电改费是否要住户交纳?得到的回复是政府从未发文让住户交纳电改费。对于交运集团向住户收取电改费问题,与法无据,与理不合!我请求政府能制止交运集团这种无法无据乱收费!把交运集团不该收的电改费返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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