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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存在较大的弊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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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7 21:06: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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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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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存在较大的弊端

荥阳市人民政府、市编委:

     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之后,荥阳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生态环境办公室,但是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存在较大的弊端。

一、基层生态环境机构一开始就处于“从属地位”,未能单独设置

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并非独立机构,而是在其他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增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挂靠比例高达100%

各乡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一般附属于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一般附属于综合执法办公室。这导致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一开始就处于“从属地位”,缺乏权威性和专业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部署和推进工作时难度较大。

二、基层生态环境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各乡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兼任,既要抓经济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又要抓生态环境保护对企业“关停并转”,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存在着内在的悖论,极易导致分工不明、权责不清,顾此失彼。

三、缺乏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主动性、积极性不强

部分乡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还存在偏差、落差、温差问题,有的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工作没有抓细抓实有的没有自身统筹安排,完全按照上级部署,安排一次动一下,一些突出问题要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查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有的甚至多次督促,工作仍然拖沓有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存在凭经验决策、按传统办事、靠习惯工作等老旧思维,有好处的就抢着干、没好处的就往外推。

四、基层生态环境机构的科技设备、手段严重不足

部分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缺乏酸度计、声级计、色谱仪、走航车、无人机等专业设备,日常巡查过程中基本以视觉、嗅觉、听觉等感官异常作为判断依据,只能简单发现排污、冒烟、恶臭等问题,不能从技术上有效甄别污染程度,也很难进行夜间巡查。

五、基层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建议

(一)荥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的地位,明确规定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为乡镇人民政府所属的内设科室,副科级规格,不得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等机构加挂牌子。

(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派出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应当实行“室队合一”机制,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即为生态环境执法中队队长,从多龙治水到攥成拳头形成监管合力,攥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法治拳头。

(三)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应当委托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执法中队)直接行使部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权,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对情节较重、所涉处罚金额较大(五万元以上的罚款)的案件,按照程序上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定。

(四)强化专业力量建设,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招考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工作人员,身份明确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全额预算工作人员,在报名条件中明确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082501、环境工程082502、环境科学082503、环境生态工程082504、环保设备工程082505T、资源环境科学082506T、水质科学与技术082507T。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五)强化科技力量支撑,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配备必要的酸度计、声级计、色谱仪、走航车、无人机等专业采样设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应当运用“大数据+无人机+人工巡查”的手段加大对排污单位的监控力度,实现精准溯源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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