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部通知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交房,但经询问已收房邻居,基础设施配套未完全完善,于2018年3月份再次询问售楼部,售楼部人员通知说很多人都收房了我们也可以收房,故于2018年3月31日前往售楼部及物业办理交房手续,在物业签订很多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及一年物业费,但并未见企业竣工备案表,实际收房时小区部分道路仍然未完工,该行为是否为房地产违法交房并骗交房?2.至目前,实际已交房近3年,且契税已缴纳,房产证却迟迟未办理,严重影响产权人生活及利益,经小区人员询问为企业未补缴纳相关费用,是否可责令企业限期缴纳并办理房产证?3.于2016年10月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房企是否要退还收取的每户2780元天然气开口费?4.新郑北区所有小区的暖气何时供暖?新的热力站有没有招标,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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