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防御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荥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安龙同志: 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形势逼人的暴力袭警案件,已成为基层公安民警热议的话题。作为公安民警如果连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怎能担负起保护他人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人身权益,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暴力袭警已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使用凶器、武器、爆炸装置伤害执法民警,由个人突发性抗法向群体性抗法转变,并且具有公开性、盲从性、暴力性和残忍性。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化,暴力袭警案件仍会呈上升趋势,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袭警罪”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但是这些措施主要是在事后对犯罪分子实施制裁,并不能在出警现场发挥有效作用。 2021年11月18日18时许,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叶光辉为制止严重暴力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处警过程中突遭犯罪嫌疑人伤害,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8日23时56分壮烈牺牲,英年39岁。据悉,当时的情况,是一名嫌疑人因为纠纷,故意驾驶一辆挖掘车,撞毁村民的民房。接到报警后,带领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的副所长叶光辉经询问得知,系村民李国胜因一万余元工程款纠纷,酒后驾驶挖掘机前来拆毁村支书赵新林家房屋。于是副所长叶光辉身先士卒,手持钢叉不停地劝说李国胜停止作案。20分钟后,李国胜驾驶挖掘机驶出村口,怕其伤害到其他无辜群众的副所长叶光辉,紧随其后继续劝说其放弃极端行为到公安机关协调解决。然而“突然不料没想到”的是,李国胜竟然猛然甩动挖掘机铲斗将叶光辉砸倒在地,并用铲斗朝其背部猛拍了三下!随后在碾压叶光辉未果后,还悍然驾驶挖机将一辆警车拍扁! 从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来看,作为公安机关的决策者应当认真应对,从维护民警身体乃至生命不受侵害这一最大的底线,筑起防御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一、袭警的界定、特征及类型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袭警是指暴力袭击代表国家依法正在维护社会秩序的警察及其协助警察从事警务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实务工作中看,警察与协助人员共同出警,因而受袭击的几率相同。因此,协助警察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也是袭警对象。袭警发生的场合是在接处警、依法执行公务等过程中。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 袭警具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不具有的特殊性,其表现为: 第一,袭警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袭警侵害的是特殊的警务工作者,是依法执行公 务的警察,应包含拥有正式编制的人民警察和协助人民警察开展工作的协勤。警察是我 国用于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暴力机构,是依法通过行使暴力、打击违法犯罪 的特殊人员。警察依法使用暴力是合法的,袭警则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是对有序社会 秩序的严重冲击,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是非观念的混乱,严重时会致使整个社会秩序发 生崩溃。 第二,袭警突发、不可预测。危险时刻存在于看似平和的过程中。袭警会发生在接 处警过程中,会发生在警察对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本身的复杂属性,行 为人的状态、心理特征、行为规律无法被处警民警准确判断,行为人是否会忽然做出极 端行为无法断定,行为人对谁做出极端行为也是无法确定的,采取何种方式在何时做出 极端行为也无法预测。袭警人员往往会选择警察平和处警,警惕性降低的时候突然展开 猛烈的袭击,这一点从处警过程中民警经常突然受到伤害可以看出。 第三,袭警表现为暴力。袭警表现为暴力击打,犯罪分子袭击方式多样,如携带刀 具、爆炸装置、甚至是抢夺警察的警械、枪支。犯罪分子用这些工具攻击警察,造成警 察流血牺牲。 第四,袭警大都具有反法治理念。袭警的发生源自行为人的主观思想,选择进行袭警行动的犯罪分子必然是对法律毫无敬畏,怀有反社会反法制暴力理念的人员。当前社会矛盾尖锐,长期积聚而无法有效疏导,导致人们心中戾气横生,一旦其自身行为触犯了法律,被警察制止处罚,也会将心中愤恨借机发泄到警察身上。 第五,袭警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袭警不仅是侵害了警察的生命健康权,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理念的践踏,为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树立了典型示范。用来维护社会安定、遏制犯罪发生、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尚不能制止袭警侵害,还能靠什么打击犯罪,保障被犯罪分子侵害的人民的安全呢? 二、我国转型期袭警频发的原因分析 袭警的发生从来不是单纯一种原因导致,必是在各种因素交错纠缠,相互影响下发生的。 (一)社会矛盾层面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式进入了社会转型期,即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中等收入陷阱”(当前人均 GDP 在 3000 美元-10000 美元之间)。当经济达到中等收入陷阱时,从国外经验看,都出现了经济的发展停滞,贫富差距加大的现象,在此大环境下因为经济发展中积聚的各类矛盾隐患在适当的环境下就会集中爆发,目前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教育公平等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也正是验证了这个规律。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现有法律之内,许多矛盾都没有或得不到快速、有效地解决,利益诉求群体存在各种不满情绪。地方政府在面临群体性或征地拆迁等问题时往往行政指令公安机关必须参加非警务活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代表被置于置于社会矛盾的冲突前沿。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接触,部分群众将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警察当成自己表达诉求的对立面,将对社会的不满借机发泄到警察身上,对人民警察进行袭击。袭警现象反映的是社会转型时期整个国家权威的失落。 目前我国对公权力的监督正在不断加大,但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部分公权力过度膨胀,使得公民私权被挤压,甚至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让公民心中积累了太多对国家、公权力的不满,形成了仇官仇富仇警的心态。人们将不满都发泄到了代表国家法律执行公务的一线警察身上,加上当前警察领导层过于强调和谐息事宁人,让基层民警沦落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怯懦地步,这些无疑是助长了袭警违法犯罪分子,让他们有恃无恐,更加的嚣张。 (二)执法环境层面分析 根据法制网舆情中心统计,袭警事件多发生在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处置群体性事 件的过程中。为了逃避警察执法制裁而袭警的占比 52.1%,警察在侦查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容易受到袭击。聚众寻衅滋事,引发群体性袭警的占比 23.5%。打击报复警察的有 13.7%、无故挑衅警察执法权威、无理取闹的占了 9.4%、剩下的 1.3%的事件是恐怖分子袭击警察制造社会恐怖。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突出尖锐,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警察必须到一线处置,造成警察成了矛盾冲突的缓冲带,群体将矛盾转嫁到警察身上,通过袭警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人们的法治意识不协调,出现了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现象。群众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但是解决矛盾的渠道和手段不畅通,依法维权普遍存在困难的情况下,狭隘的侧重维护自身利益,回避守法的义务。群众将警察的依法执法,看成对自身权益的侵害,只想享受公安机关提供的服务和保护,拒绝接受合理管理。一旦发现警察到场以后采取了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或是警察的处理方式不符合自己的预期,达不到自己期盼的结果,就会认为警察对自己处理不公,对警察进行谩骂、殴打,借机逃避法律制裁的同时发泄日常生活中的积累的不满,继而煽动围观群众围堵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抹黑警察形象。 (三)队伍素质层面分析 一是民警进行执法活动时,缺乏统一的法律级别的执法规范,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方面缺乏具体规范,从而导致群众不知何种行为构成违法,民警也不知道面对袭警应该采取什么程度的打击。 二是执法水平不高,受到侵害难应对。在遇到突然袭击时,由于缺乏实战演练没有形成处置意识,对突发的冲突局面往往表现为头脑里一片空白,手忙脚乱,并因为没有演练过有效的应激处置措施,从而对袭警行为不能做到有效控制迅速解决。 三是执法顾虑太多,不敢大胆执法。公安机关奉行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这些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应该根据具体进行区分,在提供服务业务的同时对群众温馨和蔼很是应该,但是对待违法犯罪分子也要求警察面对微笑,循循善诱吗?过于强调服务,导致一些警察混淆了温馨服务与严格执法的界限,使得即使在依法执法过程中都变得畏首畏尾,害怕炒作和无辜被追责。警察在遭遇到袭警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自身安全,反而是如何妥协不被舆论绑架,不被媒体炒作成为网红。警察宁肯受到袭警人员的暴力袭击,也不敢依法打击袭警。 四是身体素质不强,警务技能不高。由于当前警力匮乏的问题常年得不到解决,民警成天为日常工作疲于奔命,导致相当大部分警察根本无暇参加各种实战训练,对于如何查控、如何控制、如何防范袭警行为等无从下手,不会更不敢合理有效地使用警械,导致袭警发生时,当事警察不可能突发灵感并快速制服袭警人。日常培训不足,会议、日常出警、值班、安保挤占了警察所有的时间。每年的定期培训实战性不足,训练还停留在走正步的阶段,与实务工作严重脱节,造成民警对突发事件应对不足。 五是防护意识不强,思想疏于防范。由于袭警案件具有不可预测的突发性,当前不断强调平和执法的警察面对侵害者的过激言行,也不能进行强硬制止,只能不断劝说,加上要求警察善意的推想当事人,缺乏心理防范的意识,一旦遭受暴力袭击就会措手不及。不断强调文明执法、和颜悦色做调解的人民警察,不可能绷着脸去做工作,为避免被群众误解、录像必须对双方甚至违法犯罪份子和蔼。人一旦和蔼,防备心必然下降,极易受到袭击造成警察伤亡。 六是过分强调服务,曲解了警察的职能。公安机关过多的强调警察服务职能,而不宣传公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本职工作,导致群众曲解了警察的职能。认为警察就是服务的,不管是丢了钥匙还是猫上树了,都要打 110,都要警察管,还要警察管好,警察对人就得轻声细语,对群众什么样、对违法犯罪分子也得一样。如果看到警察抓捕嫌疑人,就怀疑是粗暴执法、滥用职权,侵犯人权,围观群众就会同情嫌疑人,经过嫌疑人煽动很容易发生围堵警察的事件。 七是警力不足,难以保证出警安全。我国警察编制少,警民比严重低于其他国家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三、国外袭警的预防措施 (一)通过严格的法律来打击袭警行为 纵观其他国家的法律对袭警行为的规定,按照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可以区分为以下的几种类型:一是通过直接规定“袭警罪”的罪名条文,将所有的袭击、伤害、威胁、阻碍、杀害警察的事项全部囊括。比如英美等国家,采用了这种立法的方式。二是通过把袭击、伤害、威胁、警察的行为包含到“抗拒公务员”的犯罪之中,按照不同的情节采取不同的惩治措施。采用这类法律方式的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例如德国、法国等。无论他国法律采取了何种形式,都体现出了对袭警犯罪的严厉打击,为警察提供了特殊的保护。有些国家还细化了法律规定,对于袭警的形式进行了细分,便于操作使得责任追究变得清晰明了有法可依。国外对袭警的起刑点低,使得大部分袭警都能得到法律的惩处,有效防范了破窗理论,有利于维护法律秩序。国外对袭警的法律规定体现了警察执法的特殊性,考虑了警察的权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这种理念有利于法律的执行和对社会秩序进行高效的维护。 (二)配备多种精良的警用装备预防暴力袭警 防备暴力袭警对警察造成的危害,精良的警用装备必不可少。当袭警突发时,身着防刺服的警察可能因此保住性命,而没有防护设备的警察则会受到巨大伤害。在袭警发生时,警察若随身携带了不同级别的进行防卫的武器,可以有效制止侵害行为的继续发生。例如加拿大警察的《执法操作规范手册》根据当事人的袭击程度来决定采取的武力等级使用不同的警械进行制止,对于激烈的袭警可以使用喷雾,对于严重威胁警察的行为可以使用枪支等。 像美国这种民众持枪众多的国家,为了保障警察的生命安全,为警察配备辣椒水喷射器、手铐、手枪、警棍以及防弹衣、防弹头盔、护膝等装备。 德国为了保障警察的安全配备了十分齐全的警械,不仅包含了基本的警服、对讲机、手套、防弹背心、头盔、还配备了非致命性警械如催吐剂、催泪剂、电击枪等,方便警察根据实际情况有效阻止犯罪人员,强化自身安全。 英国的授权警察除了伸缩警棍、化学喷雾、手铐、防弹衣、对讲机以外还配发了泰瑟枪、橡皮子弹防爆枪、手枪、冲锋枪等。特殊警种还有阻燃服、防毒面具、散弹枪、狙击步枪等。 警械的多种多样不仅为警察提供了更大的安全系数,并对如何应对袭警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加上详细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有效打击即时发生的袭警。 (三)组成专门的警察代表机关为警察进行维权 例如英国的警察联合会是一个典型的警察代表机构,其在改善警察生存环境维护警 察应有权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联合会的职责是照顾警察的利益,警察部门在采取重 要的行动之前,需要征询其意见。 美国的洛杉矶警察联合会,通过沟通其他单位,更改了对警察的投诉机制,提升了 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四)通过专业的职业训练提高警察实战能力 国外的发达国家都侧重于提升警察的实战能力,通过日常的培训来提升警察的自我防护能力。他们的优秀做法包括:建立完善的警察教育训练体系、强调警察系统培训,有针对性的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采取贴近实战培训设置,以适应实际需要为原则,突出实用性。将师资队伍与警务部门一体化,教师与警官实行互动。 例如德国对警察的培训规定了1年的期限,专门培训警察的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准确的判断力,让警察面对不同的袭警情况时知道应用什么法律、应用什么警械、如何应用警械来打击犯罪保护自身安全,同时针对不同的查缉战术进行逐一训练,强调在查车、查人、押解、应对袭击时的战术配合。美国招录警察后进行半年培训,通过提升体能、模拟抓捕任务、熟练各类警械和枪支使用来提升警察的应对能力,防范工作中的风险。 四、对策建议 (一)领导重视,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摆上重要位置 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必须统一思想,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公安民警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怎么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是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强化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强化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要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及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与单位负责人日常工作捆绑,对发生执法民警正当权益被侵害案件,单位领导和督察维权办民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认真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或恶意报复民警的投诉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增加警用经费,保障警察装备实现现代化 当前我国警察的装备非常简陋,普遍只是配备了警服、警棍、催泪喷雾,无其他武器装备。警察在被突然袭击时只能靠单薄的警服进行防护,防护效果接近 0,极易导致警察受到重大伤害。警用装备单一、单调使得警察在进一步制止袭警时可选择措施很少,若不区分不同情况统一使用同样的警械可能无法有效制止袭警或是对当事人造成过重的伤害。 单警装备的管理状况影响着单警装备能否及时、有效且可持续性的使用,因此加强单警装备管理对单警装备形成战斗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要使单警装备形成战斗力就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单警装备建设民主 、科学化决策,全寿命管理,保持单警装备形成战斗力的可持续发展。单警装备的全寿命管理是指负责单警装备建设的部门,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以适应的体制按照一定的决策和管理程序 ,对单警装备的主要项目,实施全过程(立项论证 、研制、生产订购、使用维修 )、全要素(性能、进度、综合技术保障 )的科学管理 。实现单警装备的全寿命管理,必须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切实抓好单警装备科学化 、制度化、经常化管理。 二是实施单警装备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单警装备的使用效益。据调查,多数基层单位“重配置,轻管理”,没有制定相关的公安单警装备统一管理规定,导致在紧急出警时找不齐装备 ,在需要使用的关键时刻无法发挥单警装备应有的作用,以致贻误战机。因此,必须科学管理单警装备,做到严管与细管相结合 ,重点抓好适时清点检查、严格交接手续、专人妥善统一保管“三大环节”。 三是搞好技术保障 ,确保单警装备形成持续可靠的战斗力。配套的技术保障,是单警装备形成持续可靠战斗力的基础。只有搞好技术保障,才能迅速修复受损的单警装备 ,持久保持单警装备的完好性,从而形成持续可靠的战斗力。 (三)深化警察教育训练 单警装备形成战斗力是警察与单警装备的和谐统一,它的最终实现需要警察与单警装备的相互磨合,而这必须经过一个教育训练的过程 ,因为教育训练是促使警察快速掌握单警装备使用方法以及准确判断单警装备使用场合的根本且关键的途径。近几年,针对公安警察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滞后于实战要求的现状,公安部要求要以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三个必训”制度为主线,以抓基层 、打基础 、苦练基本功为载体,强化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 。就公安单警装备的使用而言 ,应如何科学合理地采取措施来提高训练水平,使其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呢? 首先要以实战为牵引,加大基础训练的比重,为单警装备形成战斗力打下基础。其次要加强以实战为背景的战法研练,提高协同训练能力,促进整体战斗力的形成。再次要注重单警装备的对抗训练,科学客观地评价训练效果。最后要加强警用装备模拟训练,提高形成战斗力的效益。 想方设法提高民警防范意识,做好日常培训,将自我保护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可通过组织民警学习、观看公安部发布的以及实战中所遭遇的由于自我防范不到位而导致的伤亡案例,使广大的公安干警对自我防范有一个充分认识,吸取教训。这是因为不论多么先进、多么精良的武器装备,如果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都会成为摆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为关键的是,自我防护意识并非一天养成,需要日积月累长时间的督促与监督才能形成习惯。比如领导可通过检查装备携带的方式,来实现民警的自我检查与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也可开通群众热线,加强群众监督,多措并举,促使广大民警养成自我防护意识。 (四)贯彻实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全体人民警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要充分理解和掌握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对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条件及注意事项,要全面理解、严格执行。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警械和武器,什么情况下不得使用警械和武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使用警械和武器,以及在使用武器后如何做好现场处置等规定,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和认真把握。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条例》列为人民警察培训的重点内容,要对全体人民警察进行培训,特别是要组织好依照规定配带枪支人民警察的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各人民警察院校,要将《条例》作为学员的必修课。人民警察上岗培训、警衔晋升培训以及岗位与业务培训也都要将《条例》列入培训的内容。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院校要组织人民警察和学员开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业务训练。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并结合人民警察的执法实践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案例,提出训练科目,安排好训练内容,通过组织观摹、实际演练,提高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训练要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使用武器,要制定专门的训练计划。 (五)要让基层民警合法配枪、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 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全体人民警察,严格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要加强对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执法指导,认真研究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对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保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出警任务时,应当按照《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携带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项目,提升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巡逻防控、擒敌追捕时的战斗力和防护能力。 上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抓好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枪证和持枪证,并抓好对特种枪支使用和实战技术的训练指导工作,这是对基层民警的最大关爱和最大维权,要让基层民警合法配枪、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 参考文献: [1]冉硕:转型时期袭警问题研究,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 [2周秀文、宋超,抚州市黎川县公安局:浅议暴力袭警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对策,中国江西网法制频道,2014年。 [3]孙平,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教授,刑法学:暴力袭警的成因及防范对策探讨,法律问题研究,2021年6月上。 [4]饶荣华: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判明”的探讨,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5]民警遭嫌疑人疯狂袭击,壮烈牺牲!年仅39岁,新浪网,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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