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华镇任村7组村民,在合法的老宅基地上翻建住房,西邻找各种理由不签协议,让村委长达两个月的多次协调无果,期间也让中间人调停,都没有结果。大队的四议两公开和工程合同及拒签的四邻协议都提交到了乡镇办,开工期间西邻多次举报110和市长热线,民警每次出警都以邻居无理取闹告终,期间让我停工多次。这次邻居以没签四邻协议为由举报市长热线,镇政府领导来到村里让我停工。据说是和墙问题没解决,我在这里表述我的看法。当初邻居为了盖房磊的是和墙,表明他知道和墙是共用的,现在邻居和墙没房子了,而我还有房子使用者和墙 ,邻居心里不服,说墙是他砌的,向我要钱,(嘴里没说要钱,但多次举报,我是这么理解的)。所以我觉的他这样不妥,是无理取闹,如果他要扒掉和墙的一部分,导致我的房子出现问题 ,我是不是也要向他索要赔偿或维修呢?第二在施工中邻居不让靠墙挖根基,多次阻挠,并且辱骂挖掘机师傅而争吵,不小心碰到了墙,邻居打了110,民警问他该咋解决,邻居说把墙扒掉给他重新砌墙,还不能让他房子有问题,我这边砌墙也不能靠着他的墙磊起来,我始终保持沉默(多次举报都是这样),民警记录可以作证。碰到墙的事民警让我拍照,修复后再拍个照,我当时也告知村委也来拍照。没想到邻居又以这个理由阻挠我举报我。镇上领导说这两个事不解决我是开不了工的。停工多天了,我询问镇上村镇办该咋处理,说我同意给邻居三五千元,就是说我同意掏钱,村镇办才通知村委去调解。我不知道该咋做,也不知道该找谁 ,建筑材料堆放在那里,心里很急也很无奈。各位领导盆友们看到,我说的这些,给些意见,谢谢你们!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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