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核实并与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小区地面原规划有三处非机动车停放处,其中两处区域需驶入园区后再停放在非机动车库。物业公司已在各单元门口张贴提示牌,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每天对乱停放非机动车进行清理、摆放,但是因前期规划停放非机动车区域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故有大量非机动车无法驶入非机动车库。物业公司在2020年上半年对园区电动车分流治理时遭到部分业主阻挠无法实施,后经房管部门及我社区进行协调,各楼栋选推选出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方案沟通,方案于2021年4月开始调查,同意率只有只占到34.38%,根据民法典要求改造方案无法实施,且业主未再拿出其他可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