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刘寨办事处同乐社区的同乐小区(南院)的绿庭物业公司自2021年4月1日已入驻同乐小区。至今,无相关入驻同乐小区(南院)合法手续,例如:一、无房管局备案资料;二、无相关部门出具的收费许可证;三、无相关部门核定本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的依据下而强行定价并拟物业合同。四、该全体居民所得的利益,绿庭物业公司并未公示任何收费所得项目和具体金额,(例如:1.该小区西边的原车棚现已改造成居民服务中心;2.停车费以及临时停车收费等)。五、同乐社区以2020年举办业委会结果为理由不主动、不积极举行2021年该小区的业委会成立活动。目前,该小区有自称是“自管会”的有5人组成,并且社区已认定该组织,但所谓的“自管会”的举办时间和流程居民不详,也从未听说过有选举。因此,居民怀疑自管会是如何形成的? 目的是什么?让人猜疑!!!
以上情况盼核实,共同营造法治社会和安定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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