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住在陈寨村,现在我们的电动车真的不知道该放什么地方了,因此特向领导反映。
今年,为了防止发生火灾,陈寨村等地方不允许电动车放在楼下的门厅里。我们支持区里的决定,也是从我们自身安全出发,尽管每月得多支出几十元钱,也愿意集中存放。但村中仅有的几个集中存放点面对村中大量的电动车,根本就不够用。很多电动车无处存放,都放在楼下的外面路上,一点安全感都没有,生怕被盗。
建于中方园路47中分校门口的一个集中存放点规模较大,但相当一部分以集中存放点名义建设的大棚根本就没有使用,现在却出对租了出去,成了一家家门面房。
更让人不满的是,该存车点竟通知说车子只能存放至12月31日,以后不能再存放,说是要改造,而据称有可能改造成门面房对外出租。此外存放的车达数百辆,一旦不让存,那么这些车在何处?时间只剩一天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让我们不解的是,该存车点究竟是何人所建,是村里还是个人?建造的名义是电动车集中存放点,那么现在呢?
村里集中点不够用,楼下不让存,放在外面不安全,那么我们的电动车放哪里呢?
另外,现在楼下却大都可以存放自行车,但即使是电动车不充电也不让放,如果说电动车挡了过道,那么自行车就不挡了吗?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为什么总是一出事解决问题的方式总是一刀切式的?
后天,我们的电动车就无处放了,此虽称不上大事,想起此事就寝食难安。
请领导及时给予解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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