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收到,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部明传电报郑公交明发[2021]946号《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实施方案》中的其中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第二条:对现场执法发现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轻微交通违法,特别是货车轻微交通违法,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教育后放行。因受汛情和疫情影响,我大队所有警力全部安排至汛情和疫情卡点,根据郑州交警违法处理相关公告,7月20 起,在应急救援期间,对不在规定车位上停放的机动车实行不贴条处罚。8月30 日起,将全面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管理期间,我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会加强此道路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做到有效治理。
针对中原西路(陈寨-京城路)存在多台机动车辆长期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作为私人停车场问题,我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民警于8月19日下午,积极进行治理。又于8月29日再次赶至现场进行治理,针对停留在此道路上的车辆,通知其挪走,责令此道路不允许停放车辆。我们已加派一组警力不定时在此道路上进行巡逻,一经发现,立即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