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37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8-23 15:28: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21-9-17 17:42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3年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请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以下问题:
      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2、是否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3、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4、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5、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2004至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过哪些途径向社会公布?
      6、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7、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是否存在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8、荥阳市人民政府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荥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10、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2021·7·20地质灾害报告后,是否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1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及时查明2021·7·20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12、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1-9-6 17:11:29 |只看该作者
敬爱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逐一进行回复:
      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答复:是。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市要求,委托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五大队编制《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2月1日专家论证通过。2021年3月8日—3月31日,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5月6日荥阳市政府召开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2021年5月31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2021年7月7日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2、是否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答复:是。《规划》中依据荥阳市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其组合关系、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按照地质灾害发生条件、类型、诱发因素,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原则和区域完整性原则,在全市划分出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1个地质灾害非易发区。
根据荥阳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密度、危害程度、分布规律等特征,结合荥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水利、交通、旅游、城镇建设等方面规划,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针对易受地质灾害危害的人口密集的城镇、村庄、居民点,以及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线路等,划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3、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答复:否。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荥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技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答复:是。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收到上级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后,我局立即联合气象局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成员单位主管领导、隐患点乡镇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电视台向广大隐患点群众滚动播放预警信息。
     5、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2004至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过哪些途径向社会公布?
      答复:是。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规划》,于2021年6月1日印发《荥阳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6、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答复:是。2021年3月,按照上级要求,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确定6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于7月份更新安装地质灾害标识牌和警示牌。
       7、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是否存在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答复: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存在削坡建房、交通工程建设人类工程活动,各成员单位根据《荥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荥阳市人民政府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答复:是。目前汜水镇虎牢关村已完成整体搬迁避让,索河办槐树洼村已于2015—2018年完成全村整体搬迁;王村镇薛村和韩村通过削坡、搬迁已消除历史遗留地质灾害隐患;广武镇张垌村、陈垌村、桃花峪村、霸王城村、汉王城村已于2012—2015年完成整体搬迁。已申报的工程治理项目有汜水镇汜水村、口子村、周沟村、新沟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和高山镇竹园村、穆沟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9、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荥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答复:是。2020年5月,按照省、市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技术支撑单位配合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荥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0年7月10日经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10、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2021·7·20地质灾害报告后,是否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答复:是。“7.20”凌晨1点50接到暴雨自然灾害险情后,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自然资源所和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协助救援被困人员,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14个自然资源所积极协助当地乡镇政府,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暂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1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及时查明2021·7·20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答复:是。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10日至19日在荥阳市人民政府集中办公,会同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及时查明7·20特大暴雨引发的洪水自然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建议。
      12、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
      答复:否。“7.20”特大暴雨以来,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全员24小时待命,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深入一线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救援受灾群众。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7 17:3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