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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申请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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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15:23: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1-9-3 17:49

外地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有一个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郑州最低生活保障6倍,请问怎么算家庭人均年收入?咨询过住房保障部门说的是只有本人和家庭人都符合其他要求才可以,像我们这种一个人在郑州工作,父母都没工作,这个人收入就没办法和父母平均吗,比如我一个月工资6000元,父母都没工作,可是我申请时说我收入超了?请问这家庭人均年收入怎么去算?太含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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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21-8-31 11:30:06 |只看该作者
您好:
       关于非郑州市市区户申请对象如何算家庭人均年收入的问题,《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156 号)文件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单身人员申请和家庭申请,非本市市区家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仅限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并规定符合保障条件的非本市市区户籍配偶及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其父母是外地户籍且无工作,无法作为共同申请人,无法来平均其收入。同时,收入是根据个人申报,以及公积金、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推算出收入(公积金缴存基数等于月收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等于月收入),按照就高原则取最高值确定。申请公租房须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目前低保标准为730元,6倍就是4380元)。
      如有疑问可就近到大厅或电话咨询:
     1.金水区→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金水区政务办事大厅三楼→63020039;
     2.二七区→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1、12号窗→68669681;
     3.管城区→商城路与塔湾街交叉口西北角管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2号窗口→66218625;
     4.中原区→华山路与伊河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67692071;
     5.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惠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63689233、63639393;
     6.高新区→金梭路41号西城科技大厦1楼郑州高新区不动产交易和登记大厅(西厅)5号窗口→86532179;
     7.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36号窗口→61171766;
     8.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服务中心三楼9号窗口→678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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