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保障道路货运物流畅通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近日,根据货车司机反映的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问题线索,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赴辽宁省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暗访发现,营口市当地违规限高杆随意设置高度,从2.5米、2.8米、3.0米、3.5米不等,且均没有公示牌;在现场可以看到,道路处于城市郊区位置,两侧较为空旷,无道路施工等需要交通管制的情形,属于应当拆除的违规限高设施。于是,督查组开始从暗访转为明察,对营口市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营口市地方负责人表示,因为环保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需求,才实行的限制通行和货车通行证管理。而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更是直言,中小企业园周边道路是园区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道路是企业修的,他们要保护道路,有权限制大货车通行”。对此,督查组严肃指出,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违反了国家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的要求。督查组认为,当地政府要立行立改,拆除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对可能出现的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面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营口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排查违规设置的限高杆,按照相关要求全部拆除。据悉,当地对发现的8处违规限高设施,已于9月4日晚拆除。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准确记录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位置、权属信息,科学合理布设电子抓拍、不停车检测、视频监控等技术监控设施,构建现代路网监控网络,加快推进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和远程精准监管能力。积极探索与第三方导航平台合作,强化限高限宽设施提示,防止误闯引发意外事故。(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6月1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行业检查、协会评估、公众举报、通报抄告、反馈评价机制。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分行业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拆除取缔违规设施和卡点,保留设施全面安装公示牌。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三)监督完善阶段,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分行业全面公示依法保留设施和卡点,强化社会监督,开展行业检查、部门互查、协会评估、群众举报等活动。定期报送投诉举报及处理反馈情况。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分行业做好总结评估,研究建立相关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健全长效机制,按照行业归口分别报送。 目前处于监督完善阶段,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实事求是答复下列问题: 1、是否制定《荥阳市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行业检查、协会评估、公众举报、通报抄告、反馈评价机制? 2、是否对违规设置的设施和卡点做到应拆尽拆? 3、是否对依法保留的设施全部设置公示牌? 4、是否存在违法新增或恢复设置设施和卡点等“反弹回潮”现象? 5、是否存在拆除限高限宽设施后又违规设置检查卡点的情况? 6、是否存在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消极怠工、拒不配合的情况? 7、是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等监督作用,通过随机抽检、实地查看方式,评估整治效果? 8、是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准确记录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位置、权属信息,科学合理布设电子抓拍、不停车检测、视频监控等技术监控设施,构建现代路网监控网络,加快推进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和远程精准监管能力? 9、是否积极探索与第三方导航平台合作,强化限高限宽设施提示,防止误闯引发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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