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机关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出现严重分歧 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门前,每次降雨必然形成严重积水,面积约100平方米。乔楼派出所向南约二百米,孙成移动营业厅门前,每次降雨必然形成严重积水,面积约150平方米。对于塔山路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问题,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出现严重分歧,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慵懒无为、效率低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导致严重积水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极度不满意。 处理意见 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立即召集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荥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荥阳市财政局局长、荥阳市审计局局长、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镇长举行机构编制业务指导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任何单位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随意推诿、抛弃、转让法定职责。 (二)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督促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立即成立“塔山路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专项工作小组”,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争取2021年10月1日之前开工建设,60日内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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