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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电表未经电力部门校验收取电费合(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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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0-12 23:4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西流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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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3小时:39分钟

我是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华瑞紫韵城的业主,我们小区交房已经三年了现在还是临时用电,而且物业公司安装的电表是否合格,有没有经过电力公司计量校对都没有给我们公示,按照电力法规定除了电力公司可以售电其余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转售电。请问政府部门对此有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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