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为了重点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调整了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您名下若使用的为公积金贷款,您本人的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若您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两年内可按照购房提取,或者按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二:2015年郑州住房公积金暂停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试点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原因有三:一是近年来资金仅够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使用,没有多余资金用于开展“商转公”业务。二是“商转公”业务不是住房公积金条例法定必须开展的业务。三是办理“商转公”需提前转换抵押权,目前转换抵押权存在政策障碍。基于上述原因,郑州住房公积金暂无计划重新开展“商转公”业务。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访服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检修,不提供人工服务),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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