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经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建华社区为保证物业选聘的合法有效性,前期以调查问卷形式向业主征集意见,亚新物业以超半票数胜出。由于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故社区党委多次到区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科咨询相关政策法规,根据《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文件第五十八条规定,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亚新物业费标准已在物业公示栏公开,较之前收费高是因为原物业公司属于铁路物业,物业费,停车费等铁路上可以补贴,现在移交地方管理,没有补贴了;3.社区办公用房是为居民提供相关服务的场所,不需要办相关手续,不属于违建。如您对物业所提供服务有意见或建议,为方便您的问题更快得到处理可直接与社区反馈,社区将与物业协调,督促物业切实履行合同,落实服务。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