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接到案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民反映:“金水区锦艺金水湾四期观锦苑小区,开发商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因信访人未提供姓名、联系方式、购房合同等信息,与其无法取得联系不能进行有效沟通。
温馨提示:为保障购房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及资金安全,同时提醒购房人要关注房地产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信息,以及提醒购房人在交款时要认真查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的信息。
金水区锦艺金水湾四期观锦苑项目属于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依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区(金水区)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处理。据该公司反映,该项目从开工至今,受新冠疫情、7.20特大暴雨以及大气污染治理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滞后,预计完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根据施工进度制定的倒排施工计划及验收计划,已向业主公示。具体情况为:1.每周一、三、五在沟通群里给业主发施工人员及现场照片;2.每双周组织2-3个业主代表一块现场沟通交流;3.每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一次整体施工形象进度。关于延期交付的违约赔偿问题,在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免责时限以外,将严格按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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