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各级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荥阳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荥阳市交通运输局下设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改革,机构调整后荥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等公益职能。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一些日常服务性工作。
交通运输行业属于高危行业,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在落实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时,按照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在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科室实行分级负责,压实安全责任主体,抓实抓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督促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荥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采取源头提醒、源头执法检查、行业行政指导等方式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群众反映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信息称: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召开客运企业2022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会议最后,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与全市客运、出租企业签订了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诉求中,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与客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履行服务中心对客运行业所应履行的部分安全提醒职责。通过各种方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本无可厚非,但这篇信息中以“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主体与全市客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提法我单位会进行深入研究,如有不当之处会加以改正。
附件: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