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文件对职工工作时间、加班、加班费支付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班时间不规范的现象确实仍然存在,一方面是部分职工在就业求职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法律守法意识不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首先,在求职过程中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劳动合同是维权过程中有力的证据;其次,在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要勇于维护自身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郑州市人社部门设有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稽查等专门机构处理此类问题,并向社会公布有投诉举报电话,如12333、67439828等;同时,也建议职工对不守法的企业主动摒弃,一个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是做不到长远发展的,也不利于个人的成长进步。
郑州市人社系统逐年加大了对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监察执法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用工的社会环境,同时也欢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查处。随着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企业规模扩大,劳动力需求增加,营商环境优化,郑州市的就业环境会越来越好。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可以实现职工同步享受企业发展红利,社会进步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