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委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责令农村居民毁坏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林木,短短几天时间,陈沟村居民已经被迫砍伐了大量林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决策机关明显违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导致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的决策草草出炉,公职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已经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既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林木所有权,同时违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重破坏森林生态安全。 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并没有把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列入清理对象,因此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损公民权利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明确荥阳市司法局乔楼司法所作为具体负责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为司法所工作人员或镇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人员应具备法律专业学历或具有从事行政执法等法律事务的工作经历。 二、乔楼镇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行政执法过错的,应当提请镇人民政府主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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