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坚决禁止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的疫情防控措施
荥阳市人民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荥阳市目前的状况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荥阳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及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的通告(2022年52号)规定,对荥阳市广武镇清华忆江南小区小区39、41栋楼实行封控区管理,对荥阳市广武镇清华忆江南小区9区实行管控区管理。
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以上规定,荥阳市绝大多数区域不属于封控区、管控区,应当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二、简单化、一刀切、一堵了之、层层加码的问题
2021年11月以及2022年3月21日以来,荥阳市人民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大部分学校(主要是乡镇学校)实施了取消休息日、几十天连续上课的层层加码防控措施,该措施严重违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发生疫情后,重点机构要根据当地风险级别,进一步强化 防控措施,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可采取封 闭管理,不提供堂食,避免聚集互访等措施,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可停止线下授课”、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监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线下探视活动”的要求。随意把几万名学生堵在校园十几天甚至几十天、不准休息的措施存在违法性与危害性。
三、简单化、一刀切、一堵了之、层层加码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对人员密集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 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要建立发热等患者接诊指 引。发生疫情后,重点机构要根据当地风险级别,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可采取封闭管理,不提供堂食,避免聚集互访等措施,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可停止线下授课。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 重点人群防控以及应急处置演练、能力储备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避免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规范落地落实。
荥阳市的大部分学校(主要是乡镇学校)并不是传染病疫区,但是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未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未向社会发布公告,擅自作出“大部分学校(主要是乡镇学校)取消休息日、十几天甚至几十天连续上课、对校园实行封锁”的层层加码防控措施,严重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医学准则。在荥阳市绝大多数区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情形下,领导干部居然采取把几万名学生封堵在校园十几天甚至几十天、不准休息的措施,这种奇葩措施不但无法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反而造成广大师生体质严重下降、抵抗力严重衰弱、流行性感冒等各种疾病趁虚而入(这个不是主观假设,而是客观事实),严重损害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健康权利与休息权利。
四、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立即组织开展对荥阳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避免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规范落地落实。
如果荥阳市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处于中等以上风险状态,应当责成荥阳市所有学校立即停止线下授课,所有学生全部返家开展网络授课,坚决避免把大量学生长期封闭在校园,坚决避免人员密集。
如果荥阳市绝大多数区域应当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必须立即取消“大部分学校(主要是乡镇学校)取消休息日、十几天甚至几十天连续上课、对校园实行封锁”的层层加码防控措施,大部分学校(主要是乡镇学校)应当于2022年4月1日立即放假,2022年4月6日返校授课,此后所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星期六、星期日的法定休息日。未经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取消休息日、把大量学生长期封闭在校园的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措施。
(二)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荥阳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全体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实行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原则,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荥阳市人民政府必须立即组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感染防控、卫生检验检疫、卫生管理、应急管理、卫生经济、食品安全、心理学、社会学、法律、新闻传播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并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专项工作专家组。专家委员会主要对下列事项提出专家意见:应急预案的拟订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趋势评估和研判;传染病输入风险分析评估;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防控措施;应急医疗救治方案;公众沟通、科普宣教;其他需要由专家委员会提出意见的事项。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应当作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作出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
(四)荥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与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最大程度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启动荥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当由荥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启动荥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指挥机构(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处置方案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荥阳市人民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综合评估事件严重程度,根据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最大程度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以居民小区、社区、街道、行政区等为防控单元,划分区域风险等级,依法分级采取防控措施。区域风险等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六)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依法收集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坚持最小范围原则,对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并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因应急处置确实需要发布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相关个人信息的,应当进行数据脱敏处理,保护个人隐私。
(七)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应急物资采购、场所储备、志愿捐助、信息报告、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将各类主体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八)荥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大执法协作力度,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及时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违法行为,依法公示执法信息。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文明开展各项工作,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管控对象的人文关怀,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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