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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乱收电费乱涨价(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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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4-14 15:0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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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2-6-10 14:23

您好领导,我是管城区青翠路社区绿都紫荆华庭雅园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的用电还是物业转供用电,未变更为国家电网直供电,去年洪水后在地下车库安装了电动汽车充电桩,当时物业说电费和居民用电一样的,昨天突然联系我,说电费要涨,八毛一度,问物业为啥,一会说是因为公共区域用电,电费比居民用电贵,一会说是物业给国家电网缴费就是八毛一度电,一会又说是有损耗,我让物业出具相关电费涨价的红头文件,物业一直拿不出来。请政府领导帮忙解决,物业不能因为是自己收电费,就乱给居民收费,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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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4-19 14:51:39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核实,小区交付时地下车库设置为固定停车位,无电动汽车充电位置。交付后随着业主入住需求,部分业主提出希望物业协调在自己车位上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为满足业主需求,项目克服困难从配电室引线为业主安装充电桩,现阶段先按照0.56元/度住宅用电标准暂时供业主使用,其中电费差价及损耗由物业暂时承担。
物业正在积极与供电局沟通是否可以对充电桩进行移交,目前物业会积极与业主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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