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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路街道的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复制链接]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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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2-5-31 20:05:01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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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处理时间

2022-6-13 17:25

         京城路街道的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荥阳市政府:

根据调研发现,荥阳市京城路街道的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一、京城路街道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京城路街道辖区内不应存在任何失去管理的居民区域,所有居民小区(楼院)应当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管理+居民自我管理”的社区治理体制,居民自我管理的组织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但是京城路街道办事处拒不履行指导支持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指导职责,导致辖区内产生了大量所谓的“无主管楼院(小区)”,上百个楼院(小区)为什么就没有人主管呢?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都是楼院(小区)管理的责任主体,这些管理责任人都去了哪里呢?因为多年以来,荥阳市京城路街道未能全面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严重不足。

二、京城路街道所属社区防控的工作主体严重缺位,部分配角“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下沉人员”俨然成为社区防控工作的主角

由于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社区防控的工作主体严重缺位,其他力量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并未广泛参与社区防控。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极度困境下,为了暂时堵住无主管楼院防控工作漏洞,荥阳市被迫调度70个市直机关下沉到全市224个无主管楼院(片区),开展“大排查、大宣传、大行动、大管控、大督查”行动,对楼院实行24小时有效管理,督促进出人员戴口罩、测温、扫双码查验,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参与无主管楼院值班值守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虽然穿着各单位自行制作的各式各样红色志愿者马甲,但是这些人员的身份属于“派驻下沉人员”,而不是“社区志愿者”,因为这些人员的实际居住地不在该社区。

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公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所谓“吃公家饭的人”,疫情防控检查卡点严重缺乏房间、床铺、空调、饮食等基本生活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只能是风餐露宿、身心疲惫、消化紊乱、昼夜颠倒,必然对荥阳市的公共管理与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与各类人才对于医疗社保、住房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都有较高的期待,如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经常疲惫不堪,中小学校教师每天都得去疫情防控检查卡点24小时值守,信息技术、科学、音乐、美术等课程不能开足开全,怎么可能吸引外来企业与各类人才?长此以往,荥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受到严重挫折。

三、处理意见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工作委员会、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以下整改措施:

(一)组织京城路街道全体公职人员、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的通知》,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强大力量,科学谋划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着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要着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着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着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落实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协调机制,努力形成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京城路街道必须全面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经济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的社区防控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为主体,派驻下沉人员、基层民警、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入境人员工作(接待)单位代表和入住酒店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充分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三)必须将所谓“无主管楼院(小区)”全面纳入城乡社区的管理服务范围,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辖区内所有楼院(小区)于7日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禁止出现任何未设置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居民楼院(小区)。京城路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等应当建立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工作,并向村(居)民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防治相关知识。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四)京城路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应当组织人员全面接管所有楼院(小区)的疫情防控检查卡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返回所在单位,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以赴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全面提高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投资兴业的信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疫情防控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应当采取“政府拨付+居民筹集+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的方式,任何社区居民不得脱离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之外,任何人不得只享受疫情防控的红利而不付出任何代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为荥阳市全体公民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决不能只为少数社区居民充当长期免费的“门卫、保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四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等应当建立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工作,并向村(居)民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防治相关知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应当配合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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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6-7 10:35: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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