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惠济区土地证过户到哪里办理?现回复如下: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工作已于2016年8月20日起停止办理,现办理统一为不动产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土地登记一般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1、土地总登记;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3、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4、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8、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9、 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惠济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地址: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行政服务中心2楼D区。电话:56273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