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兴华中学学生的家长。响应政府号召,今年要民办转公办。原来是民办学校,我们交费是应该的,现在转为公办,校址也变为102中学,这是国家投资的校舍,老师也变了,既然不需要再交校舍房租,不需要再给老师发那么多工资。为何还要我们家长交费。我们交的费用合理性在哪里?换位思考,这种处理于情于理说得过去吗?请领导调查一下问题出在哪里。教育是百年大计,初中阶段对孩子的未来很重要,事关上千家庭。难道我们这些孩子就没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么?请领导本着以民为本的精神,妥善处理。我们的诉求是既然不能在原校学习,既然转为了公办,我们也服从政府安排,但不应该再让我们交费,而应和公办学校一样免费就学,这是我们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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