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机动车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2018年1月3日,上街区环保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依据,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起草《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上政通【2018】1号)并向区政府提请审议,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实施,限行时间与郑州市区及周边区县同为7时至21时。该限行措施是上街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本辖区广大群众出行实际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以及道路交通实际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结合环保专家组对本辖区大气污染数据论证后而制定,既满足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又兼顾了辖区在区外工作群众的出行实际。
对于该市民反映要求修改上街区限行措施早上限时的问题,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为限行措施执行单位也将高度重视,将进一步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民意,并结合交管工作实际向政策制定部门(环保部门及区政府)反映实际调研情况,由主管部门结合大气污染工作、交管工作以及民意实际综合考虑,做出是否调整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