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居住高新区新芒果春天苑,已按照热力公司供暖通知缴暖气费,按通知已供暖一周,高新热力公司以各种借口不给暖气升温,导致温度一直没有变化,无法使用暖气。期间,曾多次与高新热力公司联系,均无法提供解决方案,且以高新区管委会未批复建热源为由,推脱供暖不足的责任。现诉求如下。
1.请督办高新区管委会及高新热力公司,尽快恢复供暖,并赔偿居民未达到供暖标准的天数费用;
2.请高新区管委会明确高新热力作为高新区供暖企业及主体责任单位,是否有能力提供高新区全体居民满足要求的供暖资质及条件。若有,请追责为何截止今日依然无法保质保量供暖。若无,请考虑选择有能力企业负责此事。
3.高新区供暖不热事件已持续越三年左右,可参考历年官媒相关报道,百姓深恶痛觉,请问高新区管委会是否有足够的重视此事,是否有能力彻底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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