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2022〕81 号)规定: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照郑医保办(2021) 99号文件表五规定的同等级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执行。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我市规定的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医保待遇不降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我市异地转诊就医待遇标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异地就医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析的,因市民未留相关信息,无法具体分析。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24小时热线0371-12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