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6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齐全派出所户籍室拒绝办理购房入户手续(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7-12 18:35: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薛店镇

处理时间

2023-7-24 09:12

本人在郑州新郑薛店镇购买房产,到薛店镇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购房入户手续,第一次,2022年9月
去办理时没有集体户口首页,被拒绝办理相关业务(本人原房产因为出售,户口迁移到当地派出所 集体户。
  第二次,2023年7月12日,再次去办理时候没有离异对方授权书,被拒绝办理相关业务,而且当事民警无法拿出需要出示离异对方授权书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本人携带资料如下:集体户口,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子女出生证明,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子女归本人抚养)
  在此投诉举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薛店镇派出所户籍室不作为,面对人民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故意刁难办事群众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3-7-18 09:46:40 |只看该作者
首先,集体户口本没有首页,户籍民警在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从未要求群众提供过户口本首页。7月12日,该群众来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入业务,因办理业务群众较多,户籍民警实习时间短,对其解释户籍政策时称迁孩子户口需要双方监护人同意,如不同意要履行告知手续,后审核材料发现该群众已离婚且孩子抚养权和户口均跟着该群众,不再需要另一位监护人同意,因解释户籍政策不到位引起该群众不满,后多次联系该群众,并于7月17日到其家中走访致歉,及时为其办理了户口迁移业务,该群众称系一场误会,并对此表示谅解。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9 10:1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