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章节约能源第“十九条 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我市照明设施设置为通夜照明(晚间开启至天亮关闭)和半夜照明(晚间开启午夜关闭)两种方式,将郑上路、索河路、京城路科学大道等夜间车流量较大的城市主干道、主要次干道设为通夜照明路段,其余人流量出行较小的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及背街小巷设为半夜照明路段。
其次,我局为保障早上上学的学生出行途中安全,于每年十月一假期结束后、五月一假期前(即每年10月起至次年5月初)对学校附近路段的照明设施进行调整,设置为每天夜间提前关闭1小时和次日早上5:30-6:30分再开启1小时,且视具体情况可延时关闭,按照计划今年将在十月一假期结束后进行调整。感谢您对路灯维护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