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琥珀名城小区目前由河南省天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因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需要物价部门批准。小区拥有地下车位318个,地上停车位160个,天伦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章第九条)内约定的停车收费: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40元/辆.月,地下车库车位160元/辆.月交纳停车费。目前天伦物业公司是按照地上每月40元/辆, 地下每月140元/辆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不是网友反映的地上停车80元,地下停车140元)。
网友反映的小区内每次停车4元,过夜5元的情况,据我们调查,此项收费没有在前期物业协议中约定,也没有征得业主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先征得业主同意再行收费, 如果物业公司仍然存在未经业主同意收取费用的现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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