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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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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08:44: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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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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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4 15:26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民生政策有关规定提高奖扶标准。前款所称计划生育家庭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继续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二)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或者没有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给予下列处理:(一)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二)通报批评;(三)根据情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多年以来,槐树洼村拒绝贯彻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未能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未能多分一人份。索河街道办事处对此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2024年6月18日,索河街道办事处通过郑州市市长信箱狡辩称:关于“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调整土地”问题,因土地延包(二次承包)30年承包期未满,且二次承包时槐树洼村各村民组都无预留机动地,自1998年至今槐树洼村农户承包土地一直未调整,无法满足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调整土地诉求。 关于“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问题。首先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重大事项,需按相关程序进行民主表决,未表决通过的事项,村委会无权私自决定越权执行,《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合村并点项目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索河街道办事处和槐树洼村委参照荥合改【2011】02号和荥政文【2011】65号及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槐树洼村实际,按照“4+2”工作法制定的,对独生子女家庭补偿,方案规定“凡符合领奖条件的槐树洼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计内双女结扎户在领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奖和搬迁奖同时,可再分别领取奖金1000元”,无“独生子女多分配一人份安置房”条款,且槐树洼村拆迁安置实行的是“村民宅基置换安置房”,不是按人份分配安置房,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无权也无法为独生子女多分配一人份安置房,村民福利发放方案也未做出“独生子女多分配一人份村民福利”规定,槐树洼村亦无法为独生子女多分配一人份村民福利。
      这个意思非常明确,索河街道办事处坚决支持槐树洼村抗拒《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索河街道办事处及下属村完全就是废纸、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索河街道办事处及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违法行为。
    鉴于这种严重的违法状态,作为荥阳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请荥阳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索河街道办事处通报批评;对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对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进行逐一核实调查,对于抗拒《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请荥阳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该问题如果经过60日得不到有效处理,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失职失责的违法行为,本人将以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向荥阳市监察委员会提出控告,要求监察机关对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作出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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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8-8 11:53:1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们现已按照工作职责,已将你的问题反馈给所在地索河街道办事处,由索河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置和回复。同时我单位将进一步沟通、督促属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落实。欢迎您的关注,更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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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4-8-8 12:00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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