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单位公职人员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导致噪声污染无人监管
荥阳市纪委监委:
荥阳市乔楼镇陇海西路北侧,韩村村民委员会向西约1700米有一个公司,俗称“张王庄商混搅拌站”,昼夜不停制造严重噪声污染,噪声传播距离超过3000米,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严重阻碍生态文明建设。
对于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拒不履行监督管理、查处职责,乔楼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拒不履行全面排查、劝告制止、上报相关部门处理等职责,结果是无人监管、肆意违法。
荥阳市纪委监委应当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乔楼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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