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直接办理非法占地案件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开通报,是指自然资源部向社会公开通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违规案件,可以挂牌督办:(一)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违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造成严重后果的;(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三)违法违规批准征占土地、建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四)严重违反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市场政策,以及严重违规开发利用土地的;(五)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六)严重违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的;(七)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八)需要挂牌督办的其他情形。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筛选和审核,拟制公开通报案件材料。公开通报案件应当符合挂牌督办案件情形,在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后可以公开通报。必要时,正在查处的案件也可以公开通报。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道234项目非法占地面积2790.26亩、焦作聚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陇海西路项目非法占地面积1376.29亩,违法情节极其严重,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该案涉及到荥阳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非法批地行为,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本无力查处。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直接办理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道234项目非法占地案件、焦作聚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陇海西路项目非法占地案件。应当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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