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明确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宋平阳,2000年至2023年3月担任槐树洼党支部书记,2023年3月离任。田志杰,2000年至2023年3月担任未经选举的槐树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3年3月担任槐树洼党支部书记。
荥阳市农业农村局、荥阳市审计局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是否组织实施宋平阳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是否向全体村民公开?
2、是否组织实施田志杰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是否向全体村民公开?
3、在审计中查出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是否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是否移交荥阳市监察委员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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