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树洼村为什么总是唯一的例外呢?
---过渡费到底应当由谁承担
荥阳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拒不向槐树洼群众支付过渡费,过渡费已经拖欠多年。
荥阳市人民政府答复,经荥阳市乡镇财务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沟通,目前荥阳市各乡镇征迁群众过渡费均由荥阳市安置房建设和问题楼盘攻坚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方案,进行发放。2023年1月、2024年2月在财力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荥阳市财政局多方筹措资金,于当月按照荥阳市安置房建设和问题楼盘攻坚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方案总额部分分配资金,请反映人将槐树洼村过渡费未支付到位情况反馈给索河办,由索河办统一和荥阳市安置房建设和问题楼盘攻坚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接。由于近年来持续受疫情、“7.20”灾害及国内整体经济形势下行影响,槐树洼村二期拆迁群众自2021年至今过渡费未按时发放,索河街道和槐树洼村一直在积极协调上级政府和土地流转企业,筹措资金。2023年至今先后7次,由街道办、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牵头,与流转企业负责人进行商谈、催促;2024年1月为槐树洼村二期末回迁村民协调发放半个月过渡费,剩余部分上级政府及村委也都在持续努力协调当中。槐树洼村过渡费由相关企业承担,荥阳市财政局2023年1月、2024年2月分未向索河街道办事处拨发槐树洼村过渡费金,不存在专项资金挪用或私分。财政局发放为城关村资金,槐树洼村相关过渡费由第三方企业承担,目前只发放一部分。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通过政府网站、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槐树洼村群众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2018年索河街道办事处与槐树洼村群众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明确约定了过渡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超过三年未能安置的过渡费应当翻倍,并没有约定“过渡费由第三方企业承担”,为什么现在突然狡辩称“过渡费由第三方企业承担”呢?
2、为什么全市各村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均由地方财政拨付,唯有槐树洼村的过渡费由第三方企业承担呢?
3、这个所谓“第三方企业”的名称是什么、住所在哪里、注册资本是多少、经营范围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谁?由企业承担槐树洼村群众拆迁安置过渡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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