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金水区越秀金悦文华(在建中)的业主,该小区由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股东为越秀地产+郑州金水控股,双国企联合开发。 销售期间开放景观示范区,从呈现围墙、绿化、大门、入户大堂、室内交付标准。在近期查看项目建设发现围墙与景观示范区有较大的修
示范区建设标准如下:
实际建设中如下:
景观示范区属于实际落地交付标准,开发商私自修改调整材质、尺寸、色调、功能。
作为一个由双国企开发项目 在当下低迷亟须提振信心的时候做出如此恶略动作,而且本小区仅仅35亩,小区围墙工程量如此之小,却在这里讲标减配,真的难以理解,希望领导能帮助解决反馈,国企不担当“国”的诚信,开发商不能管理吗?我们怎么才能去正当申诉?作为个人怎么能保障自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