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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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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10-30 08:55: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4-11-11 14:40

郑州市所有销售肉类的店铺都在使用红色灯光照明,这种做法会让人感觉肉很新鲜,对食品安全有较大隐患。建议主管部门立即取消这种做法,所有商户一律使用白色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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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11-7 09:25:02 |只看该作者
您好: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我局也及时通过媒体发布提醒,要求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严格遵守新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保障食品安全。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您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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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11-2 08:31:14 |只看该作者
希望食药监管部门尽职尽责,确保百姓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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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11-10 10:49:03 |只看该作者
郑州所有销售肉类的店铺都在使用红色灯光照明,郑州监管部门却熟视无睹,这是一种渎职行为,希望监管部切实履职,尽快查处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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